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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诫
(出20·1—17)
1 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了来,对他们说:「以色列人哪,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,你们要听,可以学习,谨守遵行。 2 耶和华—我们的 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。 3 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,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。 4 耶和华在山上,从火中,面对面与你们说话— 5 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,要将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;因为你们惧怕那火,没有上山—说:
6 「『我是耶和华—你的 神,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。
7 「『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。
8 「『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么形象,仿佛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 9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为我耶和华—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; 10 爱我、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发慈爱,直到千代。
11 「『不可妄称耶和华—你 神的名;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,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。
12 「『当照耶和华—你 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。 13 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, 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—你 神当守的安息日。这一日,你和你的儿女、仆婢、牛、驴、牲畜,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可做,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。 15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;耶和华—你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。因此,耶和华—你的 神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16 「『当照耶和华—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—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。
17 「『不可杀人。
18 「『不可奸淫。
19 「『不可偷盗。
20 「『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。
21 「『不可贪恋人的妻子;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、田地、仆婢、牛、驴,并他一切所有的。』
22 「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,从火中、云中、幽暗中,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;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。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,交给我了。」
百姓看见火焰烧山而惧怕
(出20·18—21)
23 「那时,火焰烧山,你们听见从黑暗中出来的声音;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长老都来就近我, 24 说:『看哪,耶和华—我们 神将他的荣光和他的大能显给我们看,我们又听见他的声音从火中出来。今日我们得见 神与人说话,人还存活。 25 现在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,我们何必冒死呢?若再听见耶和华—我们 神的声音就必死亡。 26 凡属血气的,曾有何人听见永生 神的声音从火中出来,像我们听见还能存活呢? 27 求你近前去,听耶和华—我们 神所要说的一切话,将他对你说的话都传给我们,我们就听从遵行。』
28 「你们对我说的话,耶和华都听见了。耶和华对我说:『这百姓的话,我听见了;他们所说的都是。 29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,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,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。 30 你去对他们说:你们回帐棚去吧! 31 至于你,可以站在我这里,我要将一切诫命、律例、典章传给你;你要教训他们,使他们在我赐他们为业的地上遵行。』 32 所以,你们要照耶和华—你们 神所吩咐的谨守遵行,不可偏离左右。 33 耶和华—你们 神所吩咐你们行的,你们都要去行,使你们可以存活得福,并使你们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。」